团体会员发展

    一、会员具备的条件


    地方各级伦理学会、伦理学和思想品德研究与教育团体、与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的指导和实践部门以及热心道德实践活动的各类高校、企事业单位,凡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按规定交纳会费,均可自愿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二、会员的发展程序与证书颁发


    拟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的单位请下载并填写《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并提交。经本会审核同意后,向申请单位发送《团体会员入会通知书》,申请单位按《团体会员入会通知书》的要求办理入会手续。中国伦理学会团体会员证书》由学会统一制作和颁发。


    三、会费缴纳和使用


    团体会员会费:团体会员5000元/年。团体会员可一次性缴纳4年的会费,亦可按年度缴纳会费。团体会员会费由学会财务处统一收取、管理,由团体会员向学会财务部缴纳(户名:中国伦理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南支行 账号:0200001009006594446)。团体会员的会费用于为团体会员的服务和相关工作的开展。
    详情请参阅《中国伦理学会学会团体会员发展与服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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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7